《中国摄影》刊登的金奖作品《明天的现实》
图库对应光盘中的无名图和《明天的现实》主题图极其相似,就是“翻了个身”
2010年第23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作品《明天的现实》(艺术类)是“抄袭作品”?昨天,镇江一广告公司总经理、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会员陈联军告诉记者,他在组织公司员工赏析、借鉴获奖作品时,意外发现《明天的现实》的主图和一本近10年前他购买的《全球最新图库大百科》中一无名图极其近似,他还在图库光盘中找到了对应照片,据此他指出《明天的现实》有抄袭嫌疑。7日下午,陈联军已将相关证据组合,以《2010年第23届摄影国展又现“抄袭门”》为题,发到了网上,并将此事上报了镇江市摄影家协会。
18万幅作品中评出百余幅大奖作品
7月底,陈联军收到《中国摄影》杂志八月号,该期杂志详细报道了“2010年第23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”(又称“国展”)的相关消息。陈联军告诉记者,“国展”倍受国内摄影爱好者关注,他抱着学习态度向大展投了20多幅参展作品,并和全国摄影发烧友一起,迫切期待大展揭晓。在《中国摄影》杂志八月号中,他终于看到了“国展”评选工作6月22日在江西宜春顺利结束的消息。
记者在杂志《2010年第23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》及相关文章中看到,本次大展共收到参赛作品180000余幅,包括李前光、张桐胜、高琴、王文澜等在内的22位国内著名摄影权威,用10天时间分记录、艺术、商业、青年四个类别,共评出入选及收藏作品九百余幅(组),其中金、银、铜质收藏作品百余幅(组),该期杂志还选登了部分获奖作品。老陈质疑的《明天的现实》登载在杂志的第40页,作品载明作者是“侯谢(湖南)摄”,是“艺术类收藏作品选登”的第一幅作品。作品下方注明“艺术类金质收藏”。
广告公司员工发现《明天的现实》涉嫌“抄袭”
7日,老陈组织公司所有员工集体赏析获奖作品时,公司员工杨家辉说:“《明天的现实》这张照片我好像在哪里见过。”说完,小杨转身进了自己的办公室,随后拿着一厚本的《全球最新图库大百科》返回现场,结果让老陈目瞪口呆。
老陈回忆,这本图库还是近10年前的夏天,有人专门上门推销的,是一本没有标明出版社、但配有对应光盘的盗版图库,当时他购买了一批。图库上的照片都是微缩的小图,但在光盘中对应的照片像素则非常高。小杨很快将“图库”翻到“自然生态”类52页,老陈惊讶地看到,与《明天的现实》主图高度相仿的一幅无名图赫然在列。为了确认比较,他赶紧将光盘打开,在从光盘上找到对应图片后,老陈发现两图高度相仿,他质疑《明天的现实》主图极有可能就来自这本盗版图库。
几位专家反复比对认为存在“抄袭”可能
记者比较了两图后发现,尽管两幅作品画面色调、景物几近相像,但《明天的现实》作品中画面的主体枯树干在图中左侧,而图库中的无名图则在右侧。老陈当即将光盘插入电脑,点击打开无名图,将图片翻转后,记者发现它就和《明天的现实》主图几乎吻合了。随后老陈及在场的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黄良清说,《明天的现实》中散落枯树干间的30多幅鸟照,应该是事后PS上去的。黄良清是老陈质疑《现实》抄袭后,被紧急约来反复推敲该图的老摄影家。黄良清告诉记者,进入数码摄影时代,艺术摄影是可以进行PS处理的,这是摄影者的第二次创作,但前提是所有的主体照片应该是自己拍摄的。比对后,两人随即向镇江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王念约汇报。昨天,王念约也反复比较了两幅作品,他说《明天的现实》主图和图库中的无名图高度相近,只不过“翻了个身”,存在抄袭和侵权可能。
记者注意到,由于《全球最新图库大百科》中的无名图没有标明作者,又是盗版书,且范围是“全球”,那有没有这种可能:这一主图确实是侯谢拍摄的,被“盗”入图库内?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《明天的现实》就不存在“抄袭”之说。老陈等人分析说,图库出现在近10年前,且多为外国摄影,这种可能应该不大。
摄影作品造假像没有赌本的赌博
就在前不久,兰州某报社摄影记者任世琛发现,2010年“人与水”国际摄影大赛获得特等奖、名为“千里寻水”的摄影作品内容与自己所摄的完全一致,但是构图方向却截然相反。他很快意识到,自己的作品被剽窃后修改了。
近年来,摄影界造假剽窃事件频发,一些造假剽窃的作品甚至屡屡荣获大奖,被揭穿后,在社会上引起了“轰动效应”。比如入选影响2006CCTV年度十大新闻图片的《藏羚羊生命中的十道难关——铁路关》摄影作品,也是被PS过的假照片。
随着这些造假、剽窃作品的曝光,造假、剽窃者也被钉上了耻辱柱,“王云彩、刘羚羊、张鸽子”的称号,就是网友送给造假剽窃者的最好“奖赏”。而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桑玉柱,则被冠以“桑剽剽”的称号。无疑,这对于搞艺术创作的人来说,是一种耻辱!
现在,摄影界的造假者越来越多了,手段也是越来越高明了,其获取的利益也在不断“升值”。应该说,这些摄影者屡屡PS或剽窃照片,一方面是由于受到了利益的诱惑,另一方面则是社会的评判标准和人们的道德水准的降低,让底线变成了上线,正常的变成了不正常。一些埋头搞创作的人默默无闻,而一些投机取巧者则往往能名利双收。他们无需付出太多的劳动,只要将别人的劳动果实剪剪贴贴、PS一下,立即就将别人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,甚至还因此而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。这就刺激了一些居心不良者,将造假、剽窃当作了创作,甚至当成了自己的“专业”。对于艺术工作者来说,这是可耻的。对于艺术创作来说,则是非常可悲的。
造假抄袭虽然被人不齿,但是,造假、抄袭者却并不以为然。而对造假、剽窃者的“处罚”,仅仅是取消资格,拒发或追回稿酬或奖金,仅此而已。对于造假、剽窃者来说,几乎毫发未损,这助长了造假、剽窃之风的蔓延和盛行。
造假、剽窃就像没有赌本的赌博,成功了,就能狠狠赚一把,不成功也没什么损失,这无疑助长了造假、抄袭者的胆量。看来,对于艺术造假、剽窃行为,必须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手段,让造假、剽窃者付出更大代价,才能起到警醒和惩戒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