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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康、适马镜头技术专利案达成和解

2015-04-21 18:39   来源:新摄影网     网友评论 23 条   进入论坛

4月21日,尼康、适马公司正式宣布,经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调解,双方已对镜头技术专利纠纷一案达成和解。适马将向尼康公司支付和解金,但双方都对金额进行了保密,只表示对两家公司业绩影响轻微。至此这场长达4年的诉讼案终于结束。

2011年5月25日,尼康声称适马侵犯其超声波对焦专利(日本公开专利号No.3269223)、防抖技术专利(日本公开专利号No.3755609),随即提起诉讼,要求适马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镜头,并提起126亿日元索赔。

2014年2月,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“尼康专利不能完整实现防抖功能,还需其他各种必要控制技术”为由,驳回了尼康巨额赔偿请求,并核准最终赔偿金额为15亿日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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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分类:数码相机 标签:适马  尼康  专利  
本文网址:https://www.nphoto.net/news/2015-04/21/064e9682534d897e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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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PHOTO网友  2015-04-21 19:20 发表
#1
适马偷了尼康的专利,赔钱是应该的。但日本法院从本国利益考虑,也不会让其赔的太多。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1 20:49 发表
#2
52万打发了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1 21:03 发表
#3
估计要是俩中国企业打官司就要干死为止了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1 21:25 发表
#4
尼康明显感到适马镜头的压力了。
手机用户  2015-04-22 00:36 发表
#5
永诺等被告?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00:59 发表
#6
一楼说的本国利益,是适马的利益还是尼康的利益?
手机用户  2015-04-22 06:04 发表
#7
太好了,可以更加放心买适马了
手机用户  2015-04-22 07:51 发表
#8
一楼是新闻联播思维吧!这种专利申请的时候都没有把核心的、全部的交出来,甚至还要误导竞争对手,这一方面是为了自我保护,另一方面也导致被侵权后无法保护自己,例如对方说你的专利无法复制你还有很多附属的技术没公布,东京法院判的没错!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07:58 发表
#9
一楼神逻辑
短脚猫  2015-04-22 09:16 发表
#10
“尼康专利不能完整实现防抖功能,还需其他各种必要控制技术”
这是什么意思?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09:30 发表
#11
当然是日本国的整体利益了。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09:39 发表
#12
8楼的智力欠缺了。日本的法院已经判决适马侵权,赔偿给尼康15亿元了,你还在丫丫个Q,典型的弱智、脑残。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09:42 发表
#13
该楼层已删除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09:52 发表
#14
使用他人专利是要花钱买的。适马没掏钱就生产,属侵权行为。除厅外已经和解,支付给了尼康一大笔和解金外,法院还判了支付15亿元的赔偿金。8楼是狗屁不懂,故作聪明。
手机用户  2015-04-22 10:46 发表
#15
还好手动对焦不算侵权。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12:52 发表
#16
看来适马公司还是缺乏人才,很多技术跟不上只好拿来主义或挖墙脚,呵呵,没办法人家也要吃饭啊。
手机用户  2015-04-22 13:07 发表
#17
13楼全家都挨牙粉日过了?恨得那么咬牙切齿?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14:09 发表
#18
17楼实在可怜,除了骂人还有什么?可能你一直都在用尿布擦嘴的。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17:03 发表
#19
真就是牙粉的素质了。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17:29 发表
#20
作为佳能5D3相机的持有者,非常鄙视17楼那个另类。太过分了。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18:49 发表
#21
17楼只是国人中的小丑而已,不必介意。
NPHOTO网友  2015-04-22 20:08 发表
#22
貌似17楼的几代女人都被日本鬼子玩过?基因使然。
手机用户  2015-04-22 21:34 发表
#23
2014年2月,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“尼康专利不能完整实现防抖功能,还需其他各种必要控制技术”为由,驳回了尼康巨额赔偿请求,并核准最终赔偿金额为15亿日元。就是不能裁定适马完全侵权,因为仅靠nikon公布的专利内容,适马还做不出来防抖!12、14喽搞明白再喷,有木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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